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潘楠发布时间:2020-03-09浏览次数:529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精神,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外部输入,强化工作落实,压实防控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现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思想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学校的事业发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杜绝侥幸心理,严禁放松懈怠、麻痹大意,要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学校顺利开学。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认真履行防控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完成,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措施落实到位,不得推诿、拖延。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审核把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迟报、漏报、错报、虚报、瞒报。

各学院各部门要继续采取“人盯人”方式,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师生员工所在地区、健康状况等信息;要精准掌握重点人群相关信息,保持动态追踪;要指定专人按照学校要求继续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及时将本单位师生员工确诊或疑似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学校有关部门。各学院各部门要把相关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确保人人知晓,坚决杜绝学生擅自提前返校。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担起责任,做好疫情防控的督查工作。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决落实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因通知宣传不到位导致学生提前返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瞒报、虚报个人情况、不遵守学校纪律的个人,对迟报、漏报、错报、虚报、瞒报信息的相关人员,学校将从严进行纪律处分。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得力、工作安排不服从以及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查处、从严处理。

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将继续压实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0年3月9日